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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芦淞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8 16:58:19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4年9月9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芦淞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组长魏一鸣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抓好政治巡察,特别是巡察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代表市委,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芦淞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武叶帆提出工作要求,芦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成效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7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芦淞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提级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重点围绕“四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政治监督,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魏一鸣指出,总的来说,芦淞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2021年、2022年荣获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理论武装不够扎实,落实上级部署有温差。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三是自身建设不强,内部管理不用心。四是巡察整改重视不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魏一鸣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的贯彻落实,结合本职工作做好安排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开展内部监督,进一步抓好“三个规定”实效,切实提升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案件文书制作等程序,落实案件评查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案件出现低级错误,推动案件受理费退费工作,履行告知义务,做到“应退尽退”;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程序、履行审批流程,堵塞管理漏洞,落实食堂管理责任,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完善资料归档整理,及时更新干部个人信息,做好党建资料整理上传工作。

  武叶帆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要以对党忠诚的自觉主动认领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扭住问题不放松,一项一项抓到底、改到位,实现“地毯式”整改;二要落实政治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明责担当抓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系列清单,抓好序时推进,一项一项抓落实,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工作机制,一以贯之、一抓到底;三要加强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要求贯彻到各个方面、各项工作,在巡察整改上发挥表率作用。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以整改成果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真正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罗成效表示,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的要求和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引领,巩固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纪律规定要求,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全院工作各环节之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新突破。
 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有关成员、芦淞区纪委监委相关同志,芦淞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洁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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