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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执法 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发布时间:2024-03-11 09:25:07 打印 字号: | |

——记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副庭长 尹小玲

 

  她,一身正气,清秀文静;她,亲和善良,朴实无华;她,忠诚公正,为民奉献。她就是尹小玲,80后女法官,2004年吉首大学法学学士毕业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获得茶陵县人民政府嘉奖。自2011年通过选调考试进入芦淞法院以来,先后从事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立案登记、行政审判等工作,先后任审判员、副庭长,现任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先后荣获市区级“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全市法院先进个人”、“2023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在每个岗位上爱岗敬业,始终以文明的举止,优质的服务,热情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审理案件公平公正,妥善化解纠纷,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十余年来,她审理民事案件500余件,刑事案件200余件,行政案件800余件,非诉执行审查30余件,执行异议案件200余件,立案审查27000余件,无一被评为不合格案件或者瑕疵案件。

铸牢政治忠诚

  虽然法院审判业务任务繁重,但她从没有放松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二十大报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司法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她还非常重视业务学习,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类型,她善于钻研,总能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18年湖南省第二批次员额法官入额考试中,她以91分的高分取得了株洲市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全力为百姓排忧解难

  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里,她每天面对的是基层群众,每天处理的是矛盾纠纷。她白天忙于开庭审案,晚上和周末则忙着整理审判思路、撰写裁判文书。芦淞法院上午的工作时间为9点,她每天7点半就已在办室开启了一天的忙碌。工作虽然辛苦,但她始终恪守初心,立足本职,守护公平正义,回应群众关切,磨炼业务本领,以对党忠诚、勇于担当、为民服务、业务过硬的品格和业绩获得广泛赞誉。办案无论类型,无论繁简,她都适应时代要求、精准适法。她说,办疑难复杂案件没关系,只要细心理一理,有焦点就有突破;办新类型案件是好事,办一个学一手,下次碰到就会有路径。

  2012年她承办了在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都要求离婚,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和小孩的抚养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的父母几十次到法院要求将房子、孩子均判决给被告,另要求对没有原件的借条复印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已满10周岁的小孩坚决不同意跟随被告生活。而原告的母亲亦多次到法院,要求对被告单位正在建但还未取得权利的福利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甚至为了给办案施加压力,将刚满10岁的孩子送到法院后就自行离开。这一切都给该案的办理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鉴于原、被告矛盾非常激烈,且双方父母均参与其中。她多次到原、被告居住的社区、被告的单位以及被告父母家中进行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准许原、被告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婚生小孩的抚养权进行了公平的判决。虽然被告的大部分要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付,但经过对被告父母的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得原、被告双方及各自的父母终于服判息诉。原、被告双方对该案均没有提出上诉,均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成功化解了两个家庭的矛盾。 

视人民满意为奋斗目标

  她认为法官不仅要展现敬畏法律的力量,还要让冰冷的法律透出更多的善意与温情。在她承办的案件中,有夫妻破镜重圆的,有邻里握手言和的,有农民工拿到薪酬的,还有老人得以赡养的……为了方便群众,她经常到各地开展巡回审判,努力将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多年的基层审判工作经验让她深知,保持法官中立,真诚沟通理解,是化解矛盾的法宝。她还积极专研法律,潜心总结经验,通过编写案例、撰写论文等,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手册,将许多复杂的案件成功调解,让许多尖锐的矛盾成功缓和。

  在一起故意伤害的案件中,案件的被害人来到她办公室,一进门就拍着桌子,大声喊叫着说,一定要对被告人判处实刑,否则就死在法院的办公室,情绪十分激动。她一边安抚被害人的情绪,一边安慰被害人,向被害人承诺,一定会公平、正义地进行处理,另外也会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方面尽力进行调解。被害人之前多次到市委上访,并在网上发表了相关的言论。因此该案的重点不是如何地对被告人进行审判,而是本案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调解工作。后来经组织被害人与被告人家属多次进行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也予以了谅解,成功的化解了该起涉诉信访案件。 

司法能动促和谐

  作为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芦淞法院承担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大使命。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积极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开展府院联动座谈会,向行政机关发送可行性司法建议书20余份。加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司法保障力度,有效化解多起征拆纠纷。参与行政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件研讨活动,为全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题授课培训。为了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她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大批行政纠纷。 

  她还热心参与法治宣传工作。深入贺家土小学、樟树坪小学、株洲市湘派服饰联合会、芦淞区武警中队、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送法活动。撰写多篇宣传报道,刊登在湖南法院网、红网、法治周报等媒体上,让法治的种子在阳光照耀下的每一寸土地上生根发芽。

  在她承办的一起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陆声展等258人劳动监察行政处理一案。本案牵涉258名农民工工资的追讨,该258名农民工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情绪非常激动,对原告提起诉讼抵触情绪一触即发,多次表示要聚集到株洲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门口去进行信访。她耐心、热心、细致地对农民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析理明法,最终使258名农民工打消了上访的想法,也通过公正的审判使258名农民工通过由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清正廉洁自律

  公正办案,清正廉洁是根本。法院工作虽然看不到“硝烟烈火”、“刀光剑影”,却也要经受情与法、法与权、法与钱的考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当事人明明有理,但唯恐法院不公正而送礼;有些当事人自知理亏,却迷信“钱能通神”;有些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出于感激之情,总想表示一下。对此,她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她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她从未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送礼,从未出现一例违法违纪情况。

  她是一名向阳而生的新时代女法官,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兢兢业业、热情细致的工作,她默默无闻,却又闪闪发光。她用实际行动,将忠诚、善良、热情、廉洁融入自己的职业生涯。她身上集中体现了一名基层法官始终保持党性、坚定信念、勤勉敬业、廉洁执法的崇高品质。她恪尽职守,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竭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作为人生最高追求。她用勤奋、敬业、清贫、奉献向世人展示了一位当代基层法官的良好品质和风采。

 


 
责任编辑: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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