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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第一面锦旗......
  发布时间:2023-11-27 11:04:29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法院的执行工作速度会这么快!我以为会拖很久,多拖一天我的损失就多一天,现在处置完毕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申请执行人领取到案款后,难掩心中的喜悦和激动,对芦淞法院执行干警连声称赞。



  近日,芦淞法院落实百日攻坚执行行动,高效执结了罗某与谭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被告谭某自2019年2月租用原告罗某自建厂房,后因经营不善长期拖欠租金,2021年年初后彻底无钱交租,至2022年6月厂里一直正常生产。

  由于被告拒绝协商解决,申请执行人讨债无门便诉至法院。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罗某的自建房系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人民币71 292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罗某找到案件执行法官说:“被执行人谭某违法侵占我的厂房已经几年了,我没有收到一分钱租金,现在这个厂房一直无法对外出租,严重影响了我的生计。”执行法官随即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谭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而被执行人称其人在外地,现也没有履行能力后,就匆忙挂断电话,此后被执行人电话就再也无法接通。

  鉴于以上情况,法院决定对该涉案厂房启动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迅速对被执行人侵占的厂房进行走访调查。进入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经过仔细勘察后发现厂房内还遗留了十几件生产设备,执行干警随即对遗留设备逐一清点、登记并予以原地查封。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尽快实现,执行法官回院后就立即开展对该批设备的价值评估、处置工作,经评估、拍卖后,该批设备依法处置完毕。

  此次执行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的权威,充分展现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下一步,芦淞法院将继续秉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谢雨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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