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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执行,"说走就走"
  发布时间:2023-03-30 09:46:50 打印 字号: | |

  “法官,找了好久的被执行人,听说他在萍乡有套房子,你们要不要来看看……。”

“  等我们核查一下,没问题的话一小时后就出发!”
  这是发生在申请执行人与芦淞法院执行局法官之间的对话。一通电话,执行法官放下手头工作,远赴千里之外,成功查封房产。

案件回顾

  2018年5月30 日,原告叶某与被告晏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保持供货关系,因被告欠货款未付,自2020年1月后,原告便未再向被告供货,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9万余元。然而在法律文件生效后,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最终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在调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在外地的房产线索。
  当事人的一通电话,打破了执行法官原本的工作计划。法官收到线索后迅速研判,认为这是案件突破的重要契机,当即决定午饭后出发,在路上讨论了执行方案,经过2个多小时、300多公里的长途奔袭,下午3点到达萍乡。
  来到萍乡后,在萍乡不动产查询车辆信息,经查被执行人萍乡确实有房产一套,执行法官当即在萍乡不动产对房产进行查封。
  查封房产后,执行法官看了下时间:“才5点多,被执行人一定会回家。”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线索,执行干警前往晏某的住处,晏某并不在家,只有其家人在家,当场向被执行人家人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在现场拨通了被执行人晏某电话,告知他要积极向法院履行,如逾期未履行,将依法处置名下财产。在告知了晏某相关法律风险以及可能被采取司法措施后,晏某表示将会积极和叶某协商还款事宜。
  今年以来,芦淞法院持续深入推进“湘执利剑2023”活动,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涉民生案件执行尽早、尽快兑现,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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