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打“亲情牌”,通过与申请执行人亲属和被执行人杨某的真心沟通和交流,取得他们的信任与配合,终于实现了执行案件的案结事了。
周某与杨某因离婚纠纷起诉至芦淞法院,法院判决杨某将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某处的房产50%产权过户至周某名下。判决生效后杨某没有履行,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图:达成和解
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周某因病去世,膝下无子女,其兄妹6人以继承人的身份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到6位继承人和被执行人杨某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运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杨某之间的“亲情关系”,多次沟通后,双方达成一致,即杨某获得100%产权,但需向6位继承人支付5万元。第二天被执行人杨某将5万元执行案款送至法院,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