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株洲市党校组织“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员40余人走进芦淞法院,旁听了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庭审。
庭审中,经原被告双方充分举证、质证、辩论。主审法官认为,案涉不动产登记行为对原告权利义务不产生任何实际影响,原告不是适格主体。故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起诉。
结束后,学员们表示,通过旁听感受到了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违法行政的后果,真切体会到了“法”字重千斤。行政行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切实增强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