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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刘让武同志获“2021年度全省法院办案能手”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4-22 11:01:13 打印 字号: | |
  2021年度,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法院按照“办案数量居多、办案质量过硬、办案社会教果好"的要求,评选了50名法官为2021年度全省法院办案能手。
  其中,芦淞法院民事庭法官刘让武同志被授予

“2021年度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


  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众多的法官中,人们总能看到这样一位忙碌的身影,他就是刘让武。自2006年8月进入芦淞法院以来,他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一直工作在民事审判一线,是一位具有“铁人”品质的好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在金钱、关系、人情、恐吓和权势面前始终做到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动摇,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在2019-2021年三年期间,他一个人审结各类案件1000多件。2020年度,他的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在全院排名第一。在歪风邪气面前,刘让武同志总是横眉冷对;在说情者面前,他总是那么“不近人情”。但是,对于向法律寻求帮助的人民群众,他却倾注了不尽的关爱,塑造了新时代法官的高尚人格。

 



 
责任编辑: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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