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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30 18:28:35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本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区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一)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部门。

本院内设部门有:白关法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审判庭、政治部(机关党委)、执行局(非诉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法警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为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决算数

   

行次

决算数

   


1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2,464.1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1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16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7

4,163.59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18

12.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

83.31

八、其他收入

8

 340.33

八、卫生健康支出

21

58.00


9


九、住房保障支出 

22

106.97

本年收入合计

10

2,804.44 

本年支出合计

23

4,424.2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1


                结余分配

24


         年初结转和结余

12

3,351.72 

                年末结转和结余

25

1,731.94

总计

13

6,156.16 

总计

26

6,156.1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804.44

2,464.11





340.3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541.94

2,201.61





340.33

20405

法院

2,541.94

2,201.61





340.33

2040501

  行政运行

2,142.74

1,802.41





340.33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9.20

399.20






2040504

  案件审判

0.00

0.00






2040506

  “两庭”建设

0.00

0.00






205

教育支出

13.00

13.00






20508

进修及培训

13.00

13.00






2050803

  培训支出

13.00

13.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3.31

83.3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8.00

78.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8.00

78.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

5.31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

5.31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8.00

58.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8.00

58.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8.00

58.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8.19

108.1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8.19

108.1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8.19

108.1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4,424.22

3,842.63

581.5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163.59

3,582.00

581.59




20405

法院

4,163.59

3,582.00

581.59




2040501

  行政运行

3,575.30

3,575.3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7.46

6.70

380.76




2040504

  案件审判

0.83


0.83




2040506

  “两庭”建设

200.00


200.00




205

教育支出

12.35

12.35





20508

进修及培训

12.35

12.35





2050803

  培训支出

12.35

12.3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3.31

83.3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8.00

78.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8.00

78.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

5.31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

5.31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8.00

58.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8.00

58.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8.00

58.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97

106.9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97

106.9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6.97

106.9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464.1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2,286.29

2,286.29




5


五、教育支出

37

12.35

12.35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83.31

83.3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58.00

58.00




19


十、住房保障支出

51

106.97

106.97




26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2,464.11

本年支出合计

59

2,546.92

2,546.9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297.6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214.82

214.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297.64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2,761.75

总计

64

2,761.75

2,761.7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2,546.92

1,965.34

581.5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286.29

1,704.71

581.59

20405

法院

2,286.29

1,704.71

581.59

2040501

  行政运行

1,698.01

1,698.01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7.46

6.70

380.76

2040504

  案件审判

0.83


0.83

2040506

  “两庭”建设

200.00


200.00

205

教育支出

12.35

12.35


20508

进修及培训

12.35

12.35


2050803

  培训支出

12.35

12.3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3.31

83.3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8.00

78.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8.00

78.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

5.31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31

5.31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8.00

58.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8.00

58.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8.00

58.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97

106.9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97

106.9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6.97

106.9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77.7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75.9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289.50

30201

  办公费

73.87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237.74

30202

  印刷费

18.46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86.74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0.61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14.26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9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1.58

30206

  电费

13.67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52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2.74

30207

  邮电费

39.18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4.45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5.09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12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211

  差旅费

41.55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106.97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19.84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82.97

30214

  租赁费

3.08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01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10.5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0.31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9.79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11.91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46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96

30229

  福利费

21.35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6.72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70.53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4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1.63




人员经费合计

1,388.79

公用经费合计

576.5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65.00


65.00

18.00

47.00


60.82


60.82

14.09

46.7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该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该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该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156.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3.95万元,减少13%,主要是因为一是往年决算报表的“年初结转和结余”数据未及时调整;二是2020年较上年的收入、支出均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0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4.11万元,占88%;其他收入340.33万元,占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2.63万元,占87%;项目支出581.59万元,占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9.90万元,减少15%,主要是因为较上年,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46.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24万元,减少1%,主要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46.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286.29万元,占89.77%;教育(类)支出12.35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1万元,占3.27%;卫生健康(类)支出58.00万元,占2.28%;住房保障(类)支出106.97万元,占4.2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4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余297.64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6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正常结余。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6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

4、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度结转结余指标。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响应中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费用,培训费开支大幅度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7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5.31万元,支出决算为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8.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正常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5.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8.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76.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82万元,完成预算的93.5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82万元,完成预算的9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3.44万元,减少5.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节约,压减行政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82万元,占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09万元,本院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2万元,主要是本院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维修、保养、保险、年检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50.46万元,降低2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后期按要求压减公用经费预算,全年减少不必要的公用经费开支;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37万元,降低9.9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预算和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0.50万元,用于业务及党性教育培训,人数103人,内容为业务培训、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支出21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2.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7.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6.5 %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院干警坚定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芦淞法院人团结拼搏的精神,用司法为民书写忠诚,用公正司法诠释担当,在艰难考验中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648件(含旧存249件),审结11446件,案件结收比100.41%,法官人均结案357件,收结案数和人均结案数均创全市法院新高,司法绩效位列全省一类法院第三名。我院荣获“2020年度全省法院考核优秀单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法院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七、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指为配合审判业务工作开展,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按国家规定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经费。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按国家规定享受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用。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用(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地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费用。

 

 

 

 


 

 
责任编辑:罗小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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