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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芦法小讲堂第50期:什么是限制高消费?
  发布时间:2021-06-21 10:12:39 打印 字号: | |

  强制执行程序中的限制高消费是指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通过法律程序限制被执行人除生活、工作必须消费之外其他消费行为的强制措施,这一强制措施是我国强制措施中为数不多的以司法解释形式确立的强制措施,也是执行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一项强制措施。

  限制高消费兼具限制被执行人人身自由、财产自由属性,但相对于查封、扣划等直接控制、处理被执行人财产、拘留等严格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一项比较柔和的措施。

  比如说小王因执行纠纷被法院限制高消费,那么小王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将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座位,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在限制消费期间,如小王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在小王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应该在通知或公告的范围及时解除限制消费令。

  如果小王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该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经过查证属实,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即“拒执犯罪”。


 

 

 
责任编辑: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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