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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审判办实事,司法审判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1-06-21 10:11:00 打印 字号: | |
  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实走深,6月17日,芦淞法院行政庭法官前往醴陵市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为当地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随着法槌一声清响,审判长粟欢宣布原告某陶瓷公司诉被告醴陵市人社局、第三人赖某林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正式开庭。
  2020年12月28日,被告醴陵市人社局依死者赖某兵亲属的申请,认定2020年4月21日赖某兵在下班回家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作出认定赖某兵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的决定。用人单位不服,向芦淞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查明案件事实,有效化解纠纷,当日庭审前,法官顶着炎炎烈日,到死者赖某兵生前所在生产车间详细了解其工作情况,又到事故发生现场查勘其下班途经路线,向当地群众了解事故情况,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梳理了案件争议焦点。
  在庭审中,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了有力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相关证人也因在家门口开庭的便利而出庭作证,庭审气氛严谨有序。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说,不用去远在百公里外的市区,就能和法官面对面的沟通,让他们亲身感受庭审现场,心理的顾虑也消除了。旁听的群众们也纷纷给芦淞法院的巡回审判工作点赞。
  巡回审判是利民之措,便民之举。自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芦淞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多次深入全市各地开展巡回审判,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当地群众的参与度,努力将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



 

 
责任编辑: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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