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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当事人:除了感谢还是感谢!
作者:刘思园  发布时间:2021-04-07 09:58:04 打印 字号: | |

  “感谢芦淞法院,谢谢法官帮助我们企业度过难关!”

  近期,申请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印有“人民好法官,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高效执行,不辞辛苦为其追回执行案款表示感谢。

  2018年7月某房地产公司因追偿权纠纷,将王某与何某起诉至芦淞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何某、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其偿付的银行贷款本息59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18万余元。判决文书生效后,何某、王某不履行法律义务,该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网络和传统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屋,并轮候查封了该套房屋。在穷尽执行措施以后,法院依法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案子不结,法官心里一天不踏实。恢复执行后,为了能够尽快帮助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执行案款,多次组织调解工作,但是效果不佳。在当事人申请下,于是启动了拍卖程序,挂网拍卖多次。经过一拍二拍,最终已156万余元竞拍成功,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人民好法官,为民办实事”是对芦淞法院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最好诠释,也包含了群众对芦淞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赞誉。



 
责任编辑: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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