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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执行促和解 17年老案终和解
作者:刘思园  发布时间:2020-07-09 16:33:25 打印 字号: | |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家的事情跑了这么多趟,我们二老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两位老人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慨不已,这温馨的一幕发生在芦淞法院执行局。

2002年2月原告刘某被招聘到被告贺某开的夹板厂做工,同年5月在生产中被机器压伤左手。经株洲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6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贺某支付赔偿款共6.8万余元。事后贺某拒不履行判决,刘某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受理刘某申请执行案件后,向被执行人贺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贺某签收法律文书后,工厂也随即关闭了,人也不知去向。

期间,申请人刘某也多次向承办法官刘寿提供被执行人贺某线索,根据线索去了中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住房登记信息,到被执行人贺某户籍所在地也未能打听找到消息,好似人间蒸发一般。

有了新的线索,承办法官刘寿立即动身前往怀化贺某的店中。当贺某看到身着制服的法官后,心里也大概清楚了是怎么回事,还未等承办法官刘寿开口,贺某连声说道:不是不想执行,也不是在躲避,那一年工厂经济效益不好垮掉了,这么多年辗转多地,一直在外做生意,就是想把自己欠款还清。

承办法官刘寿也从“情、理、法”多角度对贺某做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同时也感受到贺某还是非常有诚意,只是现在经济状况不佳。利用这一契机,承办法官刘寿立即与刘某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谈。针对贺某目前经济困难的现状,承办法官刘寿一方面让刘某作出让步,一方面让贺某想办法借钱一次性了结此案。

经过承办法官刘寿的耐心做工作,刘某愿意放弃部分利息,贺某一次性赔偿11万。最后,这起18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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