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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调整院领导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5:39:38 打印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我院院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院长高建明: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拥军:协助院长管理队伍建设及机关党建,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承办党组书记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程:协助院长管理审判绩效、司法改革及审判业务部门、法官、法官助理的绩效考核考评、分管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研究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新办公楼基建、承办党组书记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平:分管刑事审判庭、承办党组书记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谭夏先:分管民事审判庭、承办党组书记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伟明:分管白关法庭、承办党组书记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欧蓉静:主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承办党组书记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博:协管执行局、承办党组书记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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