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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屋分割引纠纷,强力执行护公正
  发布时间:2019-08-29 10:00:34 打印 字号: | |

    8月28日上午8点40分,芦淞区法院执行干警开始集合拟赴芦淞区庆云山庄一处私房,准备对一起无因管理纠纷案件进行执行。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彭某原系夫妻。2015年11月离婚时,对共有财产一栋四层私房进行分割。2018年8月,刘某在办理产权证时,经国土部门发现超出规划面积,依法应当另行支付国土土地出让金14万元,其中刘某应承担6.5万余元,彭某承担7.9万余元。为将产权证办下来,刘某遂替被执行人支付7.9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返回垫付的费用。判决后,彭某拒不履行法院义务。2019年8月,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9点30分,执行干警一行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对彭某做思想工作:“刘某垫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国土证,是为了你的利益。至于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协议时都分割好了,与本案无关。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反目,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彭某情绪激动,称分割财产不均,对方也欠了自己钱,不愿履行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司法拘留15天。

 “今天通过零距离见证执行,我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容易。为了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的法官做出了很多努力……”现场见证执行的市人大代表说。

 


 

 
责任编辑:刘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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