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的同志帮我们拿到工资!”
6月18日下午,王某来到芦淞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干警朱青手上。
2015年年底,王某承包了华盛公司株洲市文化园三期改造工程B3地块项目的泥工修补工程,王某召集了刘德民等共11人,组成泥工班到该项目进行相关修补工作,工期5个月。2016年8月,经结算华盛公司需支付11.3万余元。华盛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后经劳动部门协调,2017年1月,2019年2月,华盛公司分两次支付部分款项,但仍有近5万元款项未付。
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6月依法立案执行。为帮助农民工早日拿到工资,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要求其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也多次到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后经查控发现市人社局有一笔华盛公司存放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干警马上到人社局,要求该单位协助执行。
2019年6月15日,该案的农民工工资49977元执行到位,并及时发放到11名农民工的账户上。
至此,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2年不还的案件顺利执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