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案件快报
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说“不”!
  发布时间:2019-06-25 10:22:20 打印 字号: | |

“感谢执行的同志帮我们拿到工资!”

6月18日下午,王某来到芦淞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干警朱青手上。

2015年年底,王某承包了华盛公司株洲市文化园三期改造工程B3地块项目的泥工修补工程,王某召集了刘德民等共11人,组成泥工班到该项目进行相关修补工作,工期5个月。2016年8月,经结算华盛公司需支付11.3万余元。华盛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后经劳动部门协调,2017年1月,2019年2月,华盛公司分两次支付部分款项,但仍有近5万元款项未付。

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6月依法立案执行。为帮助农民工早日拿到工资,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要求其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也多次到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后经查控发现市人社局有一笔华盛公司存放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干警马上到人社局,要求该单位协助执行。

2019年6月15日,该案的农民工工资49977元执行到位,并及时发放到11名农民工的账户上。

至此,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2年不还的案件顺利执结到位。

责任编辑:刘思园
联系我们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坚固村政法路1号 ,邮编:412000,立案咨询电话:0731-28519200,0731-2851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