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3月学雷锋送温暖
这不,芦淞法院给企业送温暖来了!
芦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市、区“温暖企业”行动,牢牢把握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的工作主线,出台《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细则》。
具体细则如下:
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
二是强化依法保护,主动服务的司法理念;
三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
四是依法惩处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五是审慎把握准确适用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
六是严格依法规范财产保全措施,为民营企业维权提供有效程序保障;
七是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八是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并重,促进形成互利共赢良好劳动关系;
九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十是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益和生产经营;
十一是创新诉讼服务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十二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的诉讼权利;
十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十四是强化法制宣传,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
十五是加强司法调研,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前瞻性;
十六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工商业联合会及企业商会的协调联动,畅通服务渠道;
十七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保障。
芦淞法院
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高站位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强化司法举措,坚持高质量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高水平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全力保障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增强企业温暖和感和获得感,
为建成富强时尚幸福芦淞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