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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2-22 14:25:32 打印 字号: | |

2019年芦淞区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审判质效年”,加强党建,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建设全省一流人民法院,为富强时尚幸福新芦淞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开展专题教育,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1.抓好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2.抓好集中学习。抓好院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每月一个主题,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素养。院总支组织全体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进行集中学习,提升学习效果。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党的各级会议精神作为“三会一课”学习的主要内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政治学习,拓展学习渠道。

3、抓好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党建工作格局,把党建工作贯穿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继续抓好“三会一课”,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常态化。落实机关党组织教育学习、管理监督、联系群众、发展党员等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二、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妥善审理买卖、租赁、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各类商事案件,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合法权益。依法抓好“执转破”审查工作,推进破产审判机构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建立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深入基层企业进行调研和交流,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依法维权,完善治理和管理制度。加非诉行政审查力度,依法实施司法强拆,促进经济发展。继续化解涉芦淞市场群、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矛盾纠纷,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发展

5、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厉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组织犯罪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领导组织传销、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活动,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6、推进法治建设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诉权。强化司法审查职责,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举证责任,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民事和行政交叉案件处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机制,加大行政案件协调、调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深入开展“法官五进”的普法宣传,开展以案说法,丰富民众法律知识,提升民众法治素养。

三、巩固攻坚成果,建立执行长效机制

7、构建执行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各方面关心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国土、房产、工商和银行等部门联动,夯实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坚持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正确把握和运用好执行政策,妥善把握法律规范与实际状况、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价值权衡,努力实现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相统一。

8、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用好“总对总”“点对点”司法协助网络平台。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定期公布制度,依法惩戒抗拒、规避执行等行为,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兑现群众合法权益。

9、规范执行工作行为。严格遵守查封、扣押、冻结的适用条件和法定程序,严格终本程序适用。加大执行公开和执行监督力度,探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加强执行款物管理,确保执行行为有标准、有监督、有反馈、有惩戒。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10、健全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完善审判执行团队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构建合理分案机制,提升团队办案效率。完善司法责任清单,明确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全面落实“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权限、方式,积极推动监督管理由“微观”向“微观与宏观结合”转变,由“人盯人”向制度机制约束转变。发挥审判委员会统一法律适用、监督指导审判工作职能。完善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依法公正裁判提供参考意见。

11、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既要让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健全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认真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率,发挥庭审对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办理,确保刑罚执行公正。

12、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认真贯彻最高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要求,畅通诉调对接平台、优化诉调对接力量、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做法,尽量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为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途径。

13、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狠抓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等“窗口”形象,全面提高服务接待和安检工作规范度。完善庭审规范,进一步明确庭审程序、庭审秩序和庭审礼仪,加强庭审实时监控,督促法官严格保持中立,确保庭审规范有序。明确破产清算、执行和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审计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司法效率。

五、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14、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关系密切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修复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努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强化公益诉讼案件审判,依法支持公益维权事业。畅通弱势群体立审执“绿色通道”,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5、加强服判息诉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健全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和类型化调解机制,尽可能减少当事人间抵触、冲突;同时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工作,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努力做到胜败皆明,案结事了。

16、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抓好涉诉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从根本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坚持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落实律师代表申诉、涉诉事项依法终结,引导信访当事人理性申诉、依法维权。认真做好建国七十周年等重点时期维护稳定工作,加强重点信访案件排查、预防、调处工作,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17、加强司法舆情管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把办案过程作为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运用全媒体手段,深入宣传法院工作成绩和先进法官事迹,继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机关、进乡镇”等活动,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认真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注意掌握重大敏感案件审理、宣判时机,进一步强化舆情研判、评估、监测工作,做好舆情引导,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形成公共舆论事件。

六、抓好基层基础,改善法院工作环境

18、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完成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抓好信息化建设的深度应用,规范科技法庭建设标准,实现高清科技法庭覆盖率、音视频统一管理平台接入率、庭审录音录像率均达到100%。加强审判业务系统智慧升级,启用电子送达方式,广泛运用“法信”平台和智能审判辅助、智能文书纠错等系统,自动提供类似案件裁判指引,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支持。

19、认真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及相关配套改革推进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真正让优秀的法官集中到审判一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完善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配齐配强司法辅助人员,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员额动态管理,探索建立制定员额法官业绩考核办法,合理评价法官工作业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及时兑现职业保障政策,并完善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鼓励入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20、加强机关运行安全保障,确保办公、审判、服务场所安全运行。深化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警力和装备。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有效完成押解、执行、值勤和值庭工作。完善安保工作应急领导机制,对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审理,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预案,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21、加快审判法庭建设。加快审判法庭的装修装饰和信息化施工,加强文化软环境设计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文明、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场所。

22、加强后勤保障和行政装备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围绕重点项目统筹资金供应,制定、落实资产管理规定,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强化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强化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加强物业管理,保持机关院落和办公场所的整洁。加强餐厅管理,加强设施维护,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七、强化作风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23、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求,开展国内知名高校全员培训,提升政治素养、提高业务能力。拓展培训范围、活化培训方式,探索“网络+培训”机制,运用好“法e通”网络法官学习和手机微学院,方便干警随时随地随案学习。构建内部互教互学平台,继续组织庭审、案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法官司法实务能力。构建理论研讨平台,支持鼓励干警开展理论调研,积极申报全国、全省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拓展人才成长平台,培养造就一批专家型法官和业务带头人。

24、加强党风廉洁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建立完善主体责任的分解、传导、落实机制,推动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长效机制,坚决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进一步深化职能、方式和作风转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执纪问责常态化。加强党风廉洁教育,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廉洁司法的思想防线和制度笼子。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

25、加强干警职业保障。坚持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认真落实《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及实施办法,加强干警人身安全保障,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警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警负责,切实为干警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深入研究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的办法措施,坚持“为干警办实事”制度,不断改进机关服务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法官协会等组织作用,丰富文体娱乐活动,让干警保持活力、快乐工作、健康生活,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

各部门要按照本《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任务,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责任编辑:芦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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