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上6点50分,芦淞法院院内,执行局的干警已经集结完毕。又是一个无法休息的夜晚。执行局局长吴博简短交代后,22名干警分成三个小组在暮色下出发。
第一组由周君法官带队,目标是天元区紫竹名园,7点30分执行干警找到蒋某家。无人应答,屋内也没有开灯,干警们找到电表,发现电表未转。于是又来到物业公司,找到保安刘某了解,刘某称,他认识蒋某,平时出入很高调,但最近一直不在家。
无功而返,大家都很失望。
第二组由执行局政委任君带队。
目标:芦淞区白关镇某村陈某。由于事先已与村干部有沟通,到达村上直奔陈某家。陈某家铁门紧锁。但屋内有微光透出,也无人应门。无奈之下,两名法警翻墙进入。见到翻墙而入的干警,陈某的妻子只好把铁门打开,称陈某不在家。殊不知留守后门的干警已经将陈某截住。
见到陈某,承办法官拿出了他与申请人达成的协议,劝说其兑现承诺。但陈某态度很强硬,说:“我没钱,有钱也不会给他”。鉴于其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司法拘留15天。
第三组是由刘寿法官负责。
申请人张某告诉法官,田某就在高家坳的家中。承办人王法官顺利地将田某叫到法院。2016年张某申请执行,2017年8月,两人就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达成了协议,2017年底支付5万元的工程款。但直到如今,田某也未履行承诺。执行法官对其讲明法律后果,如不履行义务,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田某的妻子听到要拘留,当即表示,今晚就去取钱。随即去自动柜员机取了3万元,并通过微信支付向朋友借了2万元,全部支付给张某。
两年的未结案件就此执结。
“解决执行难”现在已经到了攻坚时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芦淞法院执行局干警将继续夜以继日地工作,着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