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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法院:执行在周末
  发布时间:2017-12-26 10:10:54 打印 字号: | |

   2017 1223日,星期六早上,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把执行法官刘寿从睡梦中惊醒,手机那头传来申请人急迫的声音:“他回来了,你们快来!”。执行法官刘寿接到电话后立即安排人员车辆,出发到被执行人家中,将其带回法院。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被执行人将执行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该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王某诉被告曹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芦淞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曹某于20167月底前支付原告王某借款3万元。然而到了支付时间,被告曹某并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王某于20171215日向芦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享受胜诉的权益,芦淞法院党组要求执行局全体干警要想方设法,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积极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执行,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多措并举执结了一大批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75件,执结2235件,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执行法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陈洁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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