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书记、院长高建明: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训贵:协助院长管理队伍建设并分管基建工作、行政庭(非诉执行局)、民二庭、审监庭、司法技术室。
三、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程:协助院长管理审判绩效并分管财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审管办。
四、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平:协助院长分管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法警队。
五、副院长谭夏先:协助院长分管民一庭、民三庭、白关法庭。
六、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周伟明:协助院长分管监察室。
七、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欧蓉静:协助院长分管政工科、工会。
另: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调整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