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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扒窃有甜头 法网恢恢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7-04-10 10:42:5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扒窃案件越发猖狂,扒窃者屡屡得手,尝到“捷径”的甜头。近日,我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90后周某系刑满释放人员,曾因盗窃罪被天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出狱后不思悔改的他又重新走上了老路,2016年5月至6月间,在芦淞区东方网络会所、花样年华网吧、荷塘区工学院前门光明在线网吧等地,多次作案,屡趁被害人睡着之际,盗取财物。

  2016年6月24日,周某在网吧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侦查,周某共实施了三次有充分证据证实的盗窃行为。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五百余元。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遇到这类案件不要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损失小就算了,权当运气不好,不报警,这样一来,本是自身的合法权益却保障不了,对犯罪分子也是一种放纵,觉得有机可乘,小门小道来钱之易,助长其嚣张盗窃气焰;且出门在外,要提高防范意识,周某屡次选择在网吧实施扒窃,正是看中人们在网吧娱乐后的疲累,容易放松警惕,不要给犯罪分子创造机会,提供环境。
责任编辑:陈洁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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