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因为有了你们的耐心调解,我们才能心平气和的沟通”日前,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原告李某和被告邓某调解离婚。
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因双方性格不合,男方请求离婚。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为孩子的监护权争执不休,原告强调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较好的经济基础;被告则强调孩子一直是自己带着长大,有感情依托,双方僵持不下,不肯退让。情绪激动的甚至用威胁的言语对待法官。
法官见此情形,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双方充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用真情、真心,分析利弊,通过促膝长谈,终于打开双方心扉,成功化解双方矛盾,最终调解成功。
离婚案件中,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例,屡见不鲜。在已确认需离婚的前提下,孩子未来的发展及个人意愿显得尤为重要,让孩子在相对更好更优的环境中成长,这是此类离婚案件的出发点与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