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闭庭”!随着独任审判员刘海源的法槌落下,三件案件在二十分钟内全部审理完毕,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5月19日,芦淞区人民法院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率先启动。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就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且可能判处一年以下(含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十一类案件,缩短办案期限的审理机制。法院对适用轻刑快办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相对集中开庭审理,集中核实被告人自然情况、前科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交待诉讼权利义务,但还是逐案审理。
这一机制的落实将大大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将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周期由20天缩短为7天,确保了司法公正和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