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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搭载好友出车祸司机要担责
作者: 张青 周济  发布时间:2016-04-25 10:14:01 打印 字号: | |
  本是好心接朋友,谁料途中车祸造成友人伤残,二人对簿公堂。近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无偿搭载好友的交通事故纠纷,最终司机赔付2.9万元。

  去年10月,易某驾驶自己才买不久的二手小车到机场接好友张某,回家途中与前方车辆发生了交通追尾碰撞事故,造成张某受伤,张某住院治疗后被认定为十级伤残。

  经交警部门认定,易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无责赔偿仅承担10500元费用,而张某治疗的医药费就将近3万元。双方就伤残赔偿问题僵持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鉴于两人是同学和多年好友,法官想从根源上化解二人矛盾,召集两人面对面进行协商。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易某除了已经垫付的2.3万元医疗费用,再一次性赔偿张某因交通事故所致的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医药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9 万元。协议当天易某就将2.9万元现金交到了张某手上。
来源: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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