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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工安排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14 10:02:19 打印 字号: | |
  一、党组书记、院长高建明: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训贵:协助院长管理队伍建设并分管基建工作、行政庭(非诉执行局)、民二庭、审监庭、司法技术室。

三、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程:协助院长管理审判绩效并分管财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审管办。

四、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平:协助院长分管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法警队。

五、副院长谭夏先:协助院长分管民一庭、民三庭、白关法庭。

六、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周伟明:协助院长分管监察室。

七、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欧蓉静:协助院长分管政工科、工会。

另: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调整至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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