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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搭桥 跨省追回执行款
作者:陈香兰 周济  发布时间:2015-04-29 10:31:15 打印 字号: | |
  开开心心跟着旅行团去旅游,怎料一场车祸让自己生活轨迹完全改变,家住株洲市芦淞区的陈女士除了忍受身体上的病痛折磨,还得面对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一场飞来的横祸

  2009年8月,陈女士与湖南某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参加贵州黄果树旅游。该旅游公司将她的行程委托给贵阳某旅行社负责,并由贵州旅游汽运公司承担运输工作。

  旅游过程本来是非常愉快的,但旅行团乘坐的旅游大巴发生了交通事故,陈女士当场身受重伤陷入昏迷,随即被送入贵阳当地的医院进行治疗。

因伤势过重,她在贵阳的医院治疗到2010年4月才转回株洲当地的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本来只是出去游玩四天,没想到在贵阳竟住院近一年,10根肋骨骨折、双肺挫伤、胸腔积血……陈女士每天都躺在床上忍受各种疼痛。丈夫第一时间来到贵阳陪护在病床前,工作也都暂停了。

  根据交警大队的认定,旅行团乘坐的旅游巴士司机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应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该大巴所在的贵旅汽运公司承担了陈女士在贵阳治疗的所有医药费和陪护费,转到株洲三三一医院后湖南的旅游公司承担了部分医疗费。

  一场难缠的官司

  长期的住院治疗后,陈女士终于可以出院回家,经鉴定机构鉴定左腿构成八级伤残,胸部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出院后必须全休一年。由于后续各项费用还存在很大争议,她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很快法院的判决结果下来了,要求湖南某旅游公司、贵阳某旅行社与贵旅汽运公司共同赔偿后续治疗费、陪护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2万元。诉讼时这三家公司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都被列为第三人,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在责任范围内直接向陈女士赔偿保险金。但判决下来后三家保险公司互相推诿,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赢了官司仍然拿不到钱,面对残酷的现实陈女士几乎要绝望了,自己无法工作,丈夫要在家照顾自己,母亲年事已高还需要人照料,整个家庭都陷入了困境。在律师的建议下陈女士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后马上收到了芦淞法院执行法官的短信,让她知道自己的案件目前由哪位法官办理,并且留下了法官的联系方式。

  根据短信中的电话拨过去,正是案件的承办法官,法官告诉她目前正在通过各种方式与贵州、湖南两边的保险公司协调,要求对方尽快付清赔偿款,必要时将会奔赴贵阳强制划扣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希望陈女士能放心。听到法官如此诚恳的回答,陈女士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来了。

  随后,法官将陈女士和三家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都加为微信好友,通过微信联系三家保险公司,并将案件进度随时通过微信告知陈女士,给予她莫大的鼓励。可案件进展并没那么顺利,三家保险公司谁也不愿第一个付款,都相互观望着。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法官给负主要赔偿责任的贵阳某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发了条微信,告诉对方下周五之前请将赔偿款以及双倍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打到指定账户,否则将冻结该公司财产并予以强行划扣。

  眼看法院要动真格了,保险公司收到信息的第二天就将相应款项转账到指定账户了,其余两家保险公司看见占大头的保险公司都付款了并且还接受了处罚,也都主动把剩下的赔偿款补偿到位了。

  一个星期后法官就通过微信告诉陈女士可以来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赔偿款了,历经5年的磨难终于可以划上句号了。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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