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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爆炸物炸伤自己还获罪
作者:李叶舟 周济  发布时间:2015-03-03 14:21:45 打印 字号: | |
  本想跟着朋友做生意发大财,却误入歧途非法制造爆炸物,操作不当引发爆炸,夫妻俩双腿被炸,儿子、儿媳锒铛入狱。躺在病床上的刘宇后悔不已。

  2013年,刘宇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杨利,杨利自称可以分些业务给朋友做,一起发财致富。其所说的业务就是非法制造爆炸物。

  刘宇犹豫过后,还是抵不住诱惑,带着儿子刘桂、儿媳黄丽擅自在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租了一栋民房的三楼,刘宇负责运来制作雷管的材料、将成品雷管运走,并与儿子、儿媳分工合作,负责雷管的“上药”、“烤干”、“晾药”、“清洗”等工序,三人共同制造雷管,刘宇非法制造雷管42 784根,刘桂、黄丽非法制造雷管41784根.

  2013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三人在制造雷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发生爆炸。刘宇与妻子当场被炸断双腿,送往医院救治,儿子、儿媳被警方控制。

  芦淞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宇、刘桂、黄丽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律规定,擅自制造爆炸物,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宇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刘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黄丽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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