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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四举措”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效果好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2-04 16:18:26 打印 字号: | |
  截止至2014年10月20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1552篇,上网率为83.56 %,排名株洲地区第一。主要做法是:

  一是责任明,在统一协调中推进。始终把责任机制作为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基础。该院建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责任机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指导、监督、考评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裁判文书制作、技术处理、文书上传工作,司法技术室提供软硬件技术服务,保障网络通畅,办公室负责网络判后答疑等应对工作。

  二是台账齐,在精细管理中推进。始终把精细化的台账式管理作为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保障。在各庭室内部建立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台账,内容包括案号、当事人、案由、裁判文书公布情况、不予公布理由等内容,并于月末将本月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报审管办。同时,对不予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实行部门负责人、审判管理主管领导两级审批制度,确保“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落到实处。

  三是月通报,在奖优罚劣中推进。始终把通报表扬作为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推手。该院每月通报各庭室及各位法官的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并将通报内容纳入审判绩效考核范围。通过绩效考核调动法官积极性,督促法官及时上网发布裁判文书,及时解决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半年开展一次裁判文书竞赛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以及平时评查中发现的优秀文书给予奖励。

  四是把关严,在严格监督中推进。始终把监督管理作为保障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的抓手。该院将裁判文书专项质量评查工作重点放在上网裁判文书专项质量评查上,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严格杜绝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错字、错句、漏字、漏句”现象,全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印发、上网过程。每季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进行网评,并在法官例会上进行讲评和通报。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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