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株洲市芦淞法召开的申诉复查听证会上,一名专业司法鉴定人员正在向当事人解答鉴定技术方面的疑问。
张某与陈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因为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满,向法院提出了申诉复查。
芦淞法院在对该案件进行复查时发现,信访申诉人张某提交了两份鉴定报告,均由同一鉴定机构作出,但在计算公式、依据及结论上存在一些疑点。
为了充分地保障当事人权利,该院依法通知该鉴定机构人员出席听证会,并接受各方当事人及法庭的询问,对相关专业问题进行释明,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的权利,更有助于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
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芦淞法院在信访案件申诉复查程序中,对需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出庭作证的,尽量与相关单位衔接说服技术人员出庭,有效的化解了信访当事人心中的疑问与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