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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担当诠释使命
记芦淞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刘海源
作者:周济  发布时间:2014-05-12 15:23:09 打印 字号: | |
刘海源
  刘海源,1968年2月28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他把群众当亲人,热心帮助,细心协调,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化解一起又一起的矛盾纠纷,用铁肩担道义诠释法官的使命。他,就是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海源。

  真情为民重调解

  刘海源同志执法办案的突出特点是善于调解,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家的事,当事人往往都被他那颗真诚的心打动愿意接受调解,从内心解开疙瘩,做到案结事了。2012年至今,刘海源审结各类案件236件,调撤209件,判决26件,移送1件,调撤率达到89%,他办理的案件数量及调撤率都名列全院前茅。

  芦淞区是株洲市的商业中心,聚集了各类批发市场,因此各种合同纠纷也就特别突出。刘海源曾担任民三庭庭长,驻芦淞服装市场群工作两年,提起他的名字许多个体经营户都竖起大拇指称赞。永远都是一脸笑容的刘庭长真真切切的与市场的经营户和管理者打成了一片,成为化解市场内各种矛盾的润滑剂。

  今年三月,一脸愤然的吴女士来到刘海源的办公室,“刘庭长,你得为我做主,占了我家门面不给租金也不腾房,哪有这么欺负人的?”

  “你一下要加30%的租金,人家做生意的肯定难以接受啊”刘海源将茶端给吴女士温和的说道。

  被点中要害的吴女士自知不能蒙混过关了,开始坐下来诚心接受调解。

吴女士去年与徐某签订了一年的门面租赁合同,徐某在此生意日渐兴隆,今年眼看合同即将到期,徐某主动与吴女士提出门面续租,吴女士却要求门面租金在原有基础上要增加30%,双方因此而产生摩擦。合同到期了,双方一直未签订续租合约,徐某不想放弃生意拒不搬走,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吴女士将徐某告上法庭。

  案子分到了刘海源手上,在约见当事人之前,他已经通过走访周边邻居与市场管理中心找出了关键点,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性格制定了调解方案。

  在有点小心机的吴女士面前刘海源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毫不含糊;在直爽却气粗的徐某面前刘海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换位思考。多次上门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各自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徐某增加15%的租金续租吴女士的门面,真正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帮扶弱者暖人心

  “谢谢您给了我重生的机会”接到离婚判决书的小梅满脸泪水的说道。

1999年,小梅经人介绍与罗某相识,恋爱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的罗某恢复了他粗暴的本性,动不动就对小梅拳打脚踢,小梅生下一个女儿后罗某变本加厉的折磨她,不堪忍受的小梅多次拨打110求助。

  去年3月,小梅被罗某打伤头部后带着女儿逃出那个噩梦一样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下,她来到芦淞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罗某拒不出面应诉,小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保留丈夫家暴的证据,案件陷入了僵局。主审法官刘海源却没有退缩,多次协调未果后,他与派出所、医院联系,找到小梅的报案记录和就诊记录,走访周边群众与社区干部,从外围了解这个家庭的状况,最终收集到了足以证明罗某家暴的证据。

  在被告罗某缺席的情况下,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小梅抚养,罗某负担 女儿生活费,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

  秉公执法稳大局

  不了解刘海源的人总是疑惑于他的笑眯眯,心想这么一个半点威风都没有的法官如何像黑脸包公一样来秉公办案呢?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有着一幅铮铮铁骨。

  “租赁合同要是解除我们就去上访,大不了鱼死网破。”株洲鸿运公司下属的28户经营户围在前来协调的刘海源身边,你一言我一句的发泄心中不满。

  今年5月,株洲鸿运公司将其下属的13户经营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解除双方的《商铺租赁合同》并限期腾出商铺,支付拖欠公共设施使用费与违约金。经营户认为已经缴纳了租金,公共设施使用费纯属重复收费。随即,28户经营户又起诉鸿运公司,要求确认鸿运公司的解除合同无效。双方矛盾在鸿运公司发布解除租赁合同公告时进一步升级。

  为避免事态扩大,刘海源与多名法官成立了工作组进驻市场开展工作,督促鸿运公司在案件处理前维持现状,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调解。共组织双方代理人或当事人面对面的调解达10余次,背靠背的调解几乎每个星期都没间断,同事们都戏称“刘庭长把市场当成家了”。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21户经营户撤诉,与公司达成调解,判决了7案。《商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经营户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公共设施使用费。对该项收费有争议,刘海源邀请市场管理局与政府相关人员参与协调,争取重新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担任法官23年,刘海源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群众的满意才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没有豪壮的誓言,没有闪耀的光环,有的只是一颗为民解忧、公正司法的赤诚之心。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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