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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作者:周济  发布时间:2014-02-21 10:48:20 打印 字号: | |
芦淞法院院长颜会明作报告
  2月20日上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院长颜会明代表芦淞法院,在芦淞区第四届人代会三次会议上向大会作的2013年工作报告,经过人大代表表决获得一致通过。

  报告指出,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变中求实”工作思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对今后的工作,颜会明提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打造过硬队伍,依法为全面加速“新芦淞”建设,奋力打造发展升级版主阵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会议期间,该院为了更全面地倾听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安排了法官分赴代表团参加旁听并收集意见、建议。在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对芦淞法院的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尤其对该院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大加赞赏,同时对法院今后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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