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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法院“四结合”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效果好
作者:唐全召  发布时间:2013-09-22 09:18:17 打印 字号: | |
  芦淞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紧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推行“四结合”工作方式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在服务中学习,在学习中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党员法官进社区与收集民意相结合

  要求法官要经常深入所联系社区,倾听基层人民群众对化解发生在其周围的矛盾纠纷的反映,把握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舆情,收集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作风的建议和对审判工作的新需求。法官进社区活动中,共派出干警100余人次,走访了19个社区、自然村的301户群众,发放调查表314份,收集意见建议87条,提出改进意见35条,在与群众的互动中提高法院工作亲和力。

  二、党员法官进社区与司法为民相结合

  本着深入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选择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断提升服务社区工作效果。活动中不断拓展立案便民举措,积极探索邮件、短信送达方式,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假日法庭”等多轨制立案方式,大力开展巡回办案、上门办案,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活动中走访慰问了熊全秀等社区困难群众,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三、党员法官进社区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针对所联系的社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或者当地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开展法制讲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民群众加大法律指导力度,引导依法、理性维权。 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到社区开展3次法制宣传,现场答疑20余人次,向社区商铺与社区居民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资料、诉讼指南等资料200余份。同时要求每一名法官要联系一个社区,每半年开展一次法治讲座,每季度协助排查化解一起民事纠纷,有机会每月就地开庭审理或调解一件民事案件,着力引导人民群众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化解纠纷。

  四、党员进社区与作风建设相结合

  把党员法官进社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抓手,作为推进法官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组织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深入基层、走访座谈、问计于民及登门服务,弥补了因法官“坐堂问案”基对层工作了解不多的缺陷,增进了群众感情,密切了群众联系。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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