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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调解 圆满执结“骨头案”
作者:任君 周济  发布时间:2013-08-26 10:59:43 打印 字号: | |
  8月的株洲骄阳似火,室外温度已达42度。芦淞区法院执行局的几位法官却顾不上避暑,为了尽早解决老刘和老林的纠纷,在外四处奔走。

  老刘与老林是多年的朋友,2001年,两人合伙买了一栋房子,并一起办厂做生意。在生意的过程中,双方产生分歧,导致工厂在购置了部分设备和材料后停工。二人关系破裂,随即停止了工厂的筹建,但对于工厂设备的分配问题,两人再次产生了巨大分歧。

  老刘为了多分得财产,伪造了相关文件资料,将本属于两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老林知晓后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返还他一半的房屋产权。随后,老刘又告老林侵占两人合伙办厂的设备与原料。对于法院的判决两位当事人并不满意,同时申请上诉。来来回回,两人的案子从2001年拖到2013年还未执结完,成为执行局一块难啃的骨头。

  芦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将两人十多年来一摞厚厚的案卷仔细查阅一遍,发现二人案件涉及的金额并不大,不过是双方心结无法打开,为赌一口气都不肯让步。

  执行局成立了3人执行小组,以调解为主,强制执行为辅,上门开展执行工作。将各自的账户冻结后,分别到老刘与老林家进行调解,逐个解决他们间的问题。合伙办厂的设备材料已被老林变卖,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老林终于答应将老刘应得部分返还给他。同时,老刘也充分意识到自己伪造文件更改房屋所有权的错误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积极配合法官到房产局将房屋所有权改为二人共同所有。

  为避免二人今后为划分房屋又产生纠纷,执行局的法官们作为第三方,调解二人签订房屋划分的协议。该协议将此栋房产一分为二,双方各占一半,并共同出资请建筑工进行整改,间隔出两个独立门户。

  老刘与老林间十二年的恩怨终于有了了结,心中的疙瘩解开了,年过半百的二人在法官们的调解下开始重新接受对方。“你们法官不容易,我们两个老头子要还继续闹下去,也对不住你们呐”老刘充满感激的说道。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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