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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升级版”法庭回应群众需求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3-05-06 14:57:55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窗口,扎根群众、直面群众、服务群众,有着无可比拟的地域和群众资源优势,在维护辖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难以替代。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派出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数量约占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一半以上。可以说,人民法庭以为数不多的司法资源承担了一半以上的司法服务工作,其工作任务之重可想而知。

  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司法需求日益旺盛,但囿于各种原因,群众能够享受到的司法资源很不均衡,故而他们对方便、快捷、经济的司法服务的期盼尤为强烈。此外,依法治国的实施纲要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也亟需法院将服务窗口前移,更加注重人民法庭建设,将人民法庭打造成社会矛盾的减震器和减压阀。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全国各地的人民法庭建设活动开展地如火如荼。各基层法院理应借着这个东风,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好,不断打造“升级版”法庭,突出司法服务前沿窗口建设,全面凸显其“零距离”服务职能,用实实在在的服务让群众受益。

  然而,受当前不少基层法院经费紧张、法庭经济和政治待遇配置相对较低等问题的影响,不少人民法庭不管是在办公场所,还是办公设备、办公人员配备上都存在诸多与其自身发展和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法庭干警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相对较低、办公场所简陋、办公设备缺乏,人民法庭的审判服务工作因此受到了较大约束与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民法庭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而且只能不断加强,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群众的需求不断升级,方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加强法庭建设,要将工作重心向法庭倾斜。常言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人民法庭而言,只有配备了与之工作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备,给予干警相适应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才能确保法庭干警安心工作,全力投入工作。这就要求各基层法院在注重机关审判庭室建设的同时,对人民法庭加大关注力度,在资金上适当向法庭倾斜,尽可能多地为法庭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以确保法庭工作的有效运转。

  加强法庭建设,要充分注重培养法庭干警。干警作为司法服务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在人民法庭这个司法服务的最前沿,如果没有一只得力的队伍,工作自然会遇到诸多阻碍。因此,各基层法院不仅要给法庭配备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纠纷调处能力强的干警,更要注重对法庭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培养。要在人民法庭这个实践群众路线的最佳场所中加大干警的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不断增进法庭干警的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基层兴则国家兴,法庭好则法院好。如果把人民法院事业比作是摩天大厦的话,那么人民法庭就是这宏伟建筑的根基。只有把人民法庭这个根基打好、打牢,持之以恒地添砖加瓦,不断给法庭“升级”,人民法院事业才能科学发展,不断跨越。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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