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警检查,李某担心自己的假出租牌照露馅,竟然不予理会,反而将交警顶在车头强行逃离。4月17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李某是株洲县人,今年28岁。2月3日晚上9点,李某像往常一样驾驶假牌照出租车在市区揽客。当李某行使在某路口等红灯时,恰巧碰到了交警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心里有鬼的李某趁着绿灯亮起,不顾交警何某在其车前,突然发动车将何某顶在车头强行逃离。在逃离过程中,李某看到何某双手紧紧抓住雨刮器,多次急刹车和左右打方向盘,试图将何某从车头甩下。在行驶了大约200米后,李某的车被交警拦截。
案发后,李某及其父母对何某进行了赔礼道歉,取得了何某及其单位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李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何某及其工作单位的谅解,其户籍地所在司法所亦同意对其适用社区矫正,故依法对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