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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进是人民法官的永恒主题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3-03-05 08:47:01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表彰大会,对全国“双优”和办案标兵进行表彰奖励。奖励的背后,是对获奖法院、获奖法官长期以来扎实开展司法服务、实现良好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

  法律是一门应用学科,与时代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实践性。作为法律的具体运用者,人民法官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公正裁决的司法服务职能决定了法官们要不断学习,除了向书本学习,还应该向社会学习,同样也要向法官中的优秀群体——“双优”法官和办案标兵们学习。

  广大法官要悉心向这些先进典型法官学习,学习他们沉心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学习他们处处为民着想的服务举措,把学习先进作为一种毕生追求,让学习先进成为广大人民法官的永恒主题。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人民法院的发展历程中,先进典型法官层出不穷,不断涌现,绘就了一幅司法服务的美丽图画。这些先进典型法官是其他法官的价值指引,也是追求方向,更是引领全体法官创先争优的标杆。广大人民法官要以学习先进典型法官为契机,以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为目的,立足自身实际,切实对照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倾力学习,以学习先进努力砥砺广大干警的思想品质,以学习先进切实激发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以学习先进不断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在广大法官心中牢固树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的服务意识。

  学有所思,见贤思齐。向先进典型法官学习,重在行动,贵在实效。对先进典型法官,仅仅学习还不够,还要把学习的效果发挥出来,把良好的形象树立起来,把优质的服务落实下去,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激发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让原来工作积极的更有干劲、工作一般的有压力、工作落后的有紧迫感,从而在法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服务氛围,让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员都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大,立足审判服务岗位,勤勤恳恳,默默地奉献,在平凡的司法服务岗位上,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官的形象,作出一番不平凡的业绩,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与期待、赢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在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中,人民法官人人追求进步、个个争当先进,从而形成你争我赶的热烈氛围,这既符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也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广大法官唯有将学习先进典型作为终生追究,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第一主题,才能真正将司法服务向深处广处延伸,才能不断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添光加彩。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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