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案件快报
分手费引出的牢狱之灾
作者:李叶舟 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2-11-13 12:33:35 打印 字号: | |
  相恋1年多的漂亮女友杨琳突然提出分手,这让袁俊怎么都难以接受。眼看杨琳态度坚决,心有不甘的袁俊认为自己为其花了不少钱,便要求杨琳付分手费。谁料,为了索要分手费,袁俊竟然对杨琳动粗,引来了牢狱之灾。

  2011年,经朋友介绍,袁俊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女孩杨琳,后二人成为情侣。跟杨琳在一起,袁俊感觉很是开心,虽然自己收入不高,但还是经常请杨琳吃饭看电影并给她买些小礼物。谁料好景不长,今年年初,杨琳突然提出分手,袁俊坚决不同意。然而杨某心意已决,袁俊也无可奈何。此时的袁俊想起自己为杨琳花了不少钱,这样分手自己太亏了,便要求杨琳给他一笔分手费。杨琳在袁俊的纠缠下给了五千元,但袁俊认为这远远不够。

  5月29日下午,袁俊又来找杨琳要分手费,杨琳拒绝,二人发生争吵。很快,争吵便升级为打斗,情绪激动的袁俊用脚朝杨琳腹部踢了几脚,造成杨琳脾脏及腹部软组织挫伤。杨琳当即打电话报警,打人后的袁俊也心有悔意,便在原地等待公安机关。后经鉴定,杨琳的伤情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俊故意伤害杨琳的身体,并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解开了袁俊的心结,促使其主动赔偿了杨琳的医疗费用,最终基本化解了二人的矛盾,杨琳对袁俊也予以了谅解。法院根据袁俊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来源:刑事庭
责任编辑:老马
联系我们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坚固村政法路1号 ,邮编:412000,立案咨询电话:0731-28519200,0731-2851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