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载客,实际是抢劫,刚刚20出头的徐文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9月16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徐文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徐文是个90后。由于几年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徐文思前想后之下,便动起了外脑筋,打算以抢劫谋生。今年6月,徐文与文某(在逃)合计,两人决定由徐文驾驶其买来的一辆二手微型面包车到火车站附近假装载客,文某则冒充乘客,和要搭车的乘客一起上车,等车开至偏僻路段,二人再通过威胁、暴力等方式抢劫财物。通过这一方式,徐文共抢劫两次,抢劫财物价值70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文为获取不法利益,以暴力、胁迫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根据徐文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后话】非法营运的黑车搭不得,问题重重,谁知道这样的“载客”背后掩藏着怎样的祸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