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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院服务素能须双管齐下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2-08-02 08:58:58 打印 字号: | |
  对人民法院而言,司法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是一个不能绕开的话题。

  人民法院,掌握司法裁判大权,背负民众殷殷期望,其整体服务能力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效果的优劣,与人民群众能否依法实现诉讼价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由此可见,法官的服务素能可谓至关重要。

  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我国经济的长期平稳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纠纷不断显现,新老矛盾相互交织、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与日俱增,矛盾纠纷处理难度日渐加大,法官的工作压力也在逐步加大。

  社会在变,司法服务也在变。也正是在这样的变化之中,各级人民法院更应当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主基调,把提升广大法官服务能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变数字上的压力为服务上的动力,“双管齐下”提升法院综合服务素能,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能。

  提升法院服务素能,要在服务硬实力上持续发力。硬实力指的是法院的审判队伍、办公场所和物质装备等硬件建设,是提升司法服务素能的外部推手,硬实力往往由法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条件所决定。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大了对法院“两庭”建设的支持力度,人民法院的硬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物质装备建设得到加强,法院的审判和办公场所有根本性改善,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的硬实力不断增强。

  百尺竿头,仍需更进一步。时下,人民法院的硬实力建设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审判队伍青黄不接,办公场所较为落后,物质装备捉襟见肘,“短板”依旧存在。

  做好硬实力建设大文章,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应当是人民法院的主旋律。各级法院应当积极寻求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各方有序联动,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努力把法官队伍稳定好、把办公场所建设好、把物质装备配备好,实现法院司法服务硬实力的稳步提升,这无疑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件大事。

  提升法院服务素能,当从服务软实力上积极着手。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软实力,指的是法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是助力法院司法服务素能的内部推手。

  伴随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无论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或者是营造和谐稳定氛围,还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影响力和公信力与日俱增。

  澳大利亚法官马丁曾指出:“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软实力的根基在司法公信。

  把握软实力建设主方向,各级人民法院更多的是要立足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和司法文明。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司法公开和日益公正的审判执行服务,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信赖感;要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让各方当事人都能深切感受到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要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借助文化无形的穿透力、感召力和影响力,给人以教育、启迪和触动,彰显司法文明。

  双管齐下、齐头并进,这无疑是司法服务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深度契合。各级法院唯有统筹兼顾、同步推进、齐抓共管,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事业始终走在良性发展的轨道之上,才能用更多更好的服务回应群众的期待和关切。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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