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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提高群众安全感的“第一服务”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2-08-16 17:52:29 打印 字号: | |
  随着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通缉犯周克华在渝被警方击毙,这位8年作案10起杀死杀伤多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最终受到了制裁,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凶徒伏法,百姓称快。在这背后,不得不提及8年来为追捕周克华倾注大量人力物力,并一直承受着巨大压力的各级公安机关。面对部分群众对其工作不力的指责,甚至是讥讽、嘲笑,公安民警们没有怨言,更没有放弃,最终以天罗地网锁定并制裁了这名穷凶极恶的通缉犯。

  回头审视这件事,群众的指责和讥讽可以理解,甚至无可厚非。光天化日之下,在三省市多次持枪抢劫杀人,这让周边的群众会对自身安全作何感想?群众一旦没有了安全感,又怎能安居乐业?群众不能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又从何谈起?对政法部门来说,唯有把提高群众安全感作为“第一服务”,积极有效地为民编织和谐服务网络,持续不断地营造和谐发展氛围,才能更好地回应群众的呼声需求,才能真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古人云:“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群众的安全感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有赖于政法部门的认真履职、悉心普法、热情服务,同时也归结于政法部门在严打严查、除恶打黑上的高压态势和在点滴细节、琐碎服务上的不懈努力。

  司法服务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司法服务大版图是细小服务板块的整合,其整体效果是每次具体服务成效的集成。身为司法服务主阵地的各级政法机关,在面对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呼声需求时,绝不能有半点丝毫马虎。特别是面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政法部门必须始终树立办铁案、办人民满意案的信念,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从重从快惩处,还社会以正常秩序,还群众以和谐安宁。另一方面,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下,要尽可能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与此同时,持续深入地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强化政法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实现更加紧密和谐的良性互动也是提高群众安全感的有效途径。故而,不管是执法办案,还是其他服务,政法干警都理应俯下身子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仔细耐心倾听群众的所需所求,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细心细心再细心,认真认真再认真,始终将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将群众的要求期待化为行动,把热情的态度显出来,把细致的服务拿出来,把良好的效果现出来,藉此实现司法服务与群众满意的同频共振。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在群众殷殷期待的目光里,各级政法部门唯有把服务工作做好了,把群众工作做透了,做好 “第一服务”,让群众时刻沐浴在平安和谐的阳光里,尽享和谐有序社会氛围所带来的宁静与幸福,才是真正履行职责,才是真正为人民服务。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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