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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服务把“民”字写大写实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2-08-22 11:01:39 打印 字号: | |
  在8月21日的《人民法院报》的一版,一篇题为《以人为本 民生为大》的文章让笔者感触颇多。这篇文章用一个个事例记录了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法院人性化服务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服务举措,为人民群众撑起了一片关爱的天空。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从古至今,民本思想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中华民族最为宝贵的思想财富之一,影响了一代代中国人。在民本思想的指引下,全国各地不少人民法院,同阳泉市矿区法院一样,面对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殷殷期望,面对与日俱增的矛盾纠纷,带着爱心热心服务群众,倾尽全力为民排忧解难,把“民”字写大写实,走出了一条民生服务的新路子,值得仿效。

  把“民”字写大写实,树立服务理念是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决条件。”什么样的思想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服务行为,什么样的服务行为就会导致什么样的服务效果。人民法院是司法服务的最后一道关口,法官们的服务理念决定着审判执行工作的走向。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的宗旨理念教育可谓至关重要。故而,在各级人民法院里,要把执法办案为了谁、自我认知我是谁的问题纳入到法官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通过长期不懈的理念教育,在法官心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时刻懂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民为所谋,用好手中的审判权,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民谋福祉、让民享幸福。

  把“民”字写大写实,创新工作机制是重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唯有始终创新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始终握有服务人民的良好举措,各级人民法院才能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才能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审判执行中,广大法官当尽量为群众多想一分,为群众多做一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耐心释法明理,让群众对裁决结果知其然,亦知所以然;在便民服务中,法官们当增强科技含量,广辟服务网络,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巡回审判,突出民生保障,强化司法救助,用形式多样的服务回应群众的关切期待,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日益感觉司法的方便快捷,越发信服法官的判决裁定。

  把“民”字写大写实,公正廉洁执法是核心。“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廉洁则是对人民法官的基本要求。无论何时何地,各级人民法院的广大法官都必须坚守公正廉洁底线,让广大群众切实感觉到法院的公正和法官的廉洁,信任、理解并支持法院和法官,继而持续增进司法公信力。在执法办案中,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与群众积极有序互动,让公开阳光照耀服务全程;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八小时内外的约束,确保法官的始终谨言慎行,以清正廉明形象示人,时刻符合法官身份,从而得到群众的充分尊重。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与阳泉市矿区法院一样,越来越多的法院已经把服务民生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根本。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把“民”字写大写实的过程中,各级法官必将会让司法褪去冷漠,让服务增添温暖,让群众笑容洋溢。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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