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之间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可家住株洲市芦淞区的谭某、黄某夫妻的纠纷却引发了两家的打斗,谭某用刀将其妻兄刺成重伤,从而酿成血案。
2012年4月13日,谭某和妻子黄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谭某一怒之下动手打了黄某。随后,气不过的黄某打电话向其家人求援。黄某的父亲及兄、姐随即赶到二人住处,找谭某理论。在此过程中,黄某的哥哥动手推了谭某。后在扭扯的过程中,谭某从裤口袋中掏出一把弹簧跳刀将妻兄左胸部刺了一刀,随后逃离现场。后经鉴定,黄某哥哥的伤情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谭某的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故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