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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转改”活动中凸显良好宣传效应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1-09-14 14:36:34 打印 字号: |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近日对全国新闻战线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活动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实际成效,要求新闻战线把这项活动作为长期任务,不断深化、持之以恒、务求实效。(9月10日《人民法院报》)

  随着在全国新闻战线开展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不断推进,围绕活动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可以说,这是新闻宣传领域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建树新闻宣传工作者良好形象的基础性工程。

  对人民法院而言,宣传工作是法院借助各项服务内容传播公正执法和为民服务理念以影响人民群众的一种行为。在新的形势下,在人民群众的殷殷期盼中,人民法院必须占领宣传舆论阵地,始终紧跟历史发展潮流,以深入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为契机,以反映人民的司法需求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的审判服务为内容,用实实在在的努力凸显司法宣传的良好效应。

  “走转改”是进一步凸显司法宣传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在“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中,把新闻宣传的视角对准基层、贴近群众是对此次活动的一项基本要求。就人民法院而言,基层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基石。在实际工作中,广大宣传工作者要切实围绕“走转改”主题活动,确保司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向基层靠拢,进一步在司法宣传工作中深化群众路线。司法宣传工作者们要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基层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官,要将更多的笔墨留给基层,着力宣传在司法服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法院干警,大力宣传他们倾力为民服务的点点滴滴,让司法宣传成为反映基层工作的主要窗口,成为维系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纽带。

  “走转改”是进一步彰显司法服务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30多年经济发展的成果告诉我们,国家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日渐深入的改革开放。同样,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也必须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用笔和纸忠实记录人民法院所取得的各项工作成就。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的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工作也面临着“好酒也怕巷子深”的困境。此时此刻,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者们必须主动承担起时代赋予的重任,积极参与到“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中去,将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工作所取得丰硕成果和各种好人好事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出去,搭建起宣传平台,让人民群众能够第一时间知悉法院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走转改”是进一步改进法院干警工作作风的重要方式。可以说,司法宣传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一种集中反映。司法宣传工作中折射出的各种问题,其实在司法服务工作中也客观存在。人民法院通过“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不仅能够及时解决司法宣传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而且能够有效延伸具体的司法服务中去,促使干警进一步改进自身工作作风中的不是之处。广大法院干警同样要对照“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要求,对照自身工作,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始终突出“热情接待、及时答复、倾力解决”的工作态度,不断用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对法院工作感到满意。

  将司法宣传“走转改”活动落到实处,坚持司法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不断通达社情民意,密切人民群众与人民法院的感情,这恰恰是活动对司法宣传工作的要求所在,也是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者必须紧紧把握的一项原则。时不我待,每一位司法宣传工作者只有充分重视这次活动,努力参与其中,向着目标奋勇前行,才能实现司法宣传工作的良好导向作用,进一步反哺司法服务,不断为其添砖加瓦,固本筑基。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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