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通过调研发现当前部分法官对庭审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效率不高、驾驭能力不强的现象时而发生,以致出现因对案情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分析,对审理涉及的法律缺乏充分的准备而仓促开庭,遇到问题手足无措以及因指导不够影响当事人举证,造成不必要多次休庭等问题,使审判质量和效率大打折扣。
对此,该院建议:
一是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开庭前,法官应认真审阅诉讼材料,组织好必要的证据交换,履行释明义务,指导当事人举证,做到熟悉案情,熟知案件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掌握当事人冲突的核心,归纳出案件审理的焦点,并对庭审顺序和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心中有数。
二是保持良好的庭审纪律。法官在庭审中应保持中立,以指导、指挥为基本职责,避免以个人身份参杂于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中。同时,法官还应严格要求当事人遵守诉讼纪律,控制法庭局面,维持好法庭秩序、纪律,果断处理突发事件。
三是正确把握争议焦点。注意适时进行归纳、总结,对各方当事人一致的意见及时予以确认,对应当作出认定的证据及时进行认证,对能够当庭作出裁判的要当庭裁判,认证和裁判应充分阐明理由、依据。此外,按照不同的焦点有序审理,围绕不同的重点展开调查和辩论。
四是切实提升庭审效率。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把握审理顺序,提示、引导、指挥当事人按正确的顺序和阐述方向进行发言、举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有效制止与案件无关的陈述。同时,针对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在使用法言法语的基础上适当变通语言,使当事人能够正确理解,从而及时展开庭审,节约时间,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