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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念 勇于担当 司法为民 廉洁自律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四点体会
作者:陈强  发布时间:2011-07-27 16:01:31 打印 字号: | |
  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回顾了党的光辉历程,总结了建党90年来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深刻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党所处的形势和面临的考验,对全党在新的历史征程上的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明了方向。细细品读讲话内容,本人发现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课,受益匪浅,感悟较深,体会颇多。

  ——坚定信念,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无数事实充分证明,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壮阔进程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发展和壮大中国!90年后的今天,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作为一名青年法官,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知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恪守伦理道德和法官职业道德,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无限忠诚于党的审判事业。

  ——立足岗位,勇于担当勇于奉献。在我党的历史上,成千上万的先烈,为了新中国的诞生,抛头颅洒热血,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雷锋、王进喜、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许许多多的共和国“脊梁”,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工作,他们用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诠释了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内涵和价值追求,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作为新时期的青年法官,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多办案,办好案,把事业作为人生的追求,在审判工作中寻找乐趣,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要在社会实践中立足于本职岗位,不断励炼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为民,弘扬便民利民传统。总书记在讲话中语重心长地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在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也曾强调,广大法官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密切联系群众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要有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善做群众工作,能与群众打成一片。的确,人民法官只有把人民性作为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向前发展,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人民法官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的感情和态度来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关注民生,以社会和谐为己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树立亲民意识,甘当护民法官,努力弘扬便民利民这一优良传统。

  ——廉洁自律,清正廉明固守操守。“公生明,廉生威”。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要时刻提醒自己“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要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的修养,增强奉献意识,固守操守。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淡泊名利、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常修为政为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来源:立案二庭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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