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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毕业生杀人给我们留下什么?
作者:苏辉  发布时间:2011-07-06 15:59:29 打印 字号: | |
  6月20日,《京华时报》一篇题多为《为发泄北大毕业生勒死11岁男孩》的文章报道,已取得北大法律本科学士学位的连勇,在经历了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后,在而立之年竟情绪失控,将不满情绪发泄在11岁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在将孩子残忍杀害后,又以绑票名义向乐乐家人索要15万元。

  这些年来,从云南大学的马加爵、到清华大学的刘海洋、到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再到北大法学毕业生连勇……此类令人痛心疾首的个案给我们留下了惊讶,留下了惋惜,更是留给我们对时下社会问题的思考。连勇做为一名北大法学毕业生,在校期间享用着中国最好的法学教育资源,肩负着祖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重任,可正是这样一名这样一位灌输了四年的法学智慧的“北大娇子”,却连遵法守法的社会理念都做不到,不禁让人深思。

  北大法学毕业生杀人给我们留下什么?给我们留下了对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反思。大学,本该是精神栖息的家园,艺术孕育的殿堂,可今天的大学,却被官帽压弯了脊梁,被铜臭熏跑了高雅。当大学里的老师如此叮嘱:“将来赚不到四千万,别说是我的学生” ;当“真维斯”的广告能裹住大学教学楼墙面上;当清华校庆成了“高官联欢会”……人们不禁要问:“产业化”后的高等教育究竟给我们社会带来了什么?

  高等教育“产业化”之路已走了十余年,而像马加爵、刘海洋、药家鑫,再到今天的连勇,一个个经过“产业化”培育后的“高等教育产品”却是产品质量严重不良!在这个高投入,低产出的教育产业链上,从某种意义上讲,毕业也就等于失业,那么,十年寒窗,家庭含辛茹苦的代价呢?学生一毕业,学校就把学生推给社会,社会怎么样使大学生转型呢?他们走向社会准备好了嘛?社会有没有为他们提供生根的土壤呢?

  北大法学毕业生杀人给我们留下什么?给我们留下对当代法学教育的反思。长期以来,当前我国很多高校的法学教育因学生就业压力产生的急功近利的教育态度己逐渐地偏离了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法学教育摆脱不了“灌输”、“填鸭”的教学方式,老师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讲授,学生坐在台下鸦雀无声地笔记,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教师一直处于主动,学生完全被动的地位,无法形成师生间的互动。最终只会培养出信仰法律概念、基本原则、现有法条而丧失法治精神和法律思维的法律“奴隶”。然而,法律是为了调整现实社会秩序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来源于实践,是基于满足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发挥作用,“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北大法学毕业生杀人给我们留下什么?给我们留下了对当下社会道德准则的反思。随着社会转型带来的巨大冲击,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旧有的传统观念发生裂变,长期积淀的优秀文化传统被贬斥得支离破碎,道德底线被一再冲破,享乐主义、金钱主义思潮就像无形的“沙尘暴”,在潜移默化中颠覆着、扭曲着、摧毁着社会主义价值观、荣辱观及道德评价。对于年青人来说,人生要经历曲折坎坷,经受心理落差,遭遇压力困惑,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我们应当学会勇敢面对,努力调整心态,以积极的方式应付生活中的困难,加强心理疏导,避免不良心态的积累恶变,努力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见义勇为、互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社会大厦的建设需要一砖一瓦的艰苦努力,倒塌却可能在一瞬之间。连勇杀人是个案现象,而我们所需要思考的是个案背后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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