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在群众观念大讨论中坚持“两个认同”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1-08-15 15:47:50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7-9月份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群众观念大讨论”活动。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是确保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确保法院以更加亲民便民的服务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与新期待,从而更好地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三项重点工作”、“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实现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事业科学跨越发展。

  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大讨论”活动中,理应确保广大法院干警始终保持和坚定人民性根本属性,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突出人民服务的宗旨路线,其作出的任何决策、任何举措,都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体现民意、反映民意、服务民意,要在活动中切实增强广大干警对群众观念的“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更好地借助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化解纷争,实现司法服务“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之目的。

  “一刻也不要离开群众。”长期的历史实践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宝贵经验。从鸦片战争国人饱受凌辱开始,一直到今天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中国人民经历了由苟活到觉醒,再到抗争,再到独立自主,并逐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几代国人的奋勇抗争,恰恰验证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说法。而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武装斗争中所总结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正是对受尽屈辱的广大人民群众权利的最大尊重,也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维护。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服务部门,毫无疑问应当坚持对群众观念的“理论认同”,牢牢把握群众路线这一思想法宝,深刻领会群众路线的思想精髓,持之以恒地走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时刻用为人民服务思想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尽心尽力为人民排忧解难。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为求翻身求解放,将一个又一个敌人埋葬在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同样,在几十年经济建设中,人民群众又一次发挥出了难以想象的力量,克服了艰难险阻,扫除了重重障碍,用实践书写了建设美丽家园的伟大篇章。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更应当立足工作实际,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呼声,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深化对群众观念的“实践认同”,紧密联系群众,依靠长期不懈的司法服务,确保所有的工作举措都必须以便民利民、积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司法实践中切实巩固和发扬群众满意的做法,不断改进和革新群众不满意的举措,让人民法院的每一项司法服务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实践的检验。

  江泽民同志曾说过:“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集中群众的智慧,把群众的力量组织起来,才能战胜种种困难,创造出种种奇迹。”对人民法院而言,不断深化“两个认同”,将群众路线和群众观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全部工作之中,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司法服务的出发点和归属,才是真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之举。
责任编辑:老马
联系我们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坚固村政法路1号 ,邮编:412000,立案咨询电话:0731-28519200,0731-2851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