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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四种危险 做到四个始终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1-07-19 15:39:43 打印 字号: | |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的讲话里,在认真分析党面临着的形势和挑战时讲到了“四种危险”,分别是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这“四种危险”震耳发聩,值得深省。作为一名人民法院干警,应时刻引以为戒,不断敲响廉洁警钟,做到四个始终,确保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其一,始终牢记服务使命。人民法院是司法服务部门,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无论在任何时候,人民法院都必须沉下心来,时刻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悉心为人民群众服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做等现象偶有发生,这些不良现象人为地割裂了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联系,拉大了群众与法官之间的距离,严重地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此,树立服务意识、牢记服务职责应始终成为人民法院干警思想教育的主旋律,广大法院干警应用坚定的服务思想、牢固的为民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用心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办好事。

  其二,始终不忘提升能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各样的新问题也会随之出现,其中也不乏需要法院予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在这种背景下,人民法院必须时刻保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与时俱进,否则将无法适应时代发展需求,难以把握社会发展脉络。各级人民法院应以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为载体,深入细致学习,以学习提能力、以学习强服务,从而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提高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提高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提高准确理解法律精髓的能力,确保广大法院干警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准关键、把握要点,及时解决问题。

  其三,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工作法宝,也是人民法院把握服务大局、推进司法服务、营造和谐氛围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权源于人民,自当用于人民,努力为人民群众化纷争、谋福祉、求利益。各级人民法院应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念,以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为契机,带着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去了解群众,带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去贴近群众,带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去服务群众,带着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宗旨去师从群众,在积极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的同时,着力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路线。

  其四,始终注重廉洁司法。温总理曾说过:“公平正义是司法的核心与灵魂,而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是党和人民对人民法官纪律、道德和操行的基本要求。”当前,裁判不公,司法不廉,一直成为影响司法公正和法院、法官形象的社会焦点。在人民群众的普遍意识里,没有司法廉洁,就没有司法公正可言。可以说,确保司法廉洁、实现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道重要而又迫切的课题。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认真结合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始终高举廉洁司法旗帜,一方面从工作举措入手,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贯彻始终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从落实责任着眼,突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和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少数害群之马。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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