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将讲话精神转化为司法为民的源源动力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1-07-05 15:35:51 打印 字号: | |
  7月4日,中央政法委今天下发通知,就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系统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实际成效。(7月5日《人民法院报》)

  几天前的7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胡总书记不仅科学回顾了我们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认真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而且高屋建瓴地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毫无疑问,胡总书记的讲话对于当前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具有非同寻常的指导意义。

  同样,胡总书记的讲话对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突出的问题,以及科学开展队伍建设和司法为民工作也起着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各级人民法院理应认真学习领会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并以此为动力,将其转化为司法为民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掀起司法为民工作热潮,以更多更好地成绩为党的90华诞献礼。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各级人民法院而言,学习领会胡总书记讲话精神要坚持内化于心,努力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密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通过迅速组织广大干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学习等形式,使广大干警进一步了解党的光辉历史,知晓党的革命历程的艰难困苦,从而进一步认清党的历史使命,熟知当前人民法院干警的工作目标和神圣职责,在思想上进行洗礼,在思想上得以锻炼,继而切实坚定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思想信念,切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切实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广大法院干警要带着对党、对人民、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从现在开始、从点滴做起、从小事着眼,沉心为民,认真解决思想问题,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摒弃一切与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工作不符的错误思想认识,始终确保与党的大政方针同向,与社会潮流同步。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无疑需要广泛深入的实践去践行与推动。学习领会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除了内化于心之外,更重要地则是外化于行,以此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各项具体工作。面对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的涌现,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将立足点放在自身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借助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努力去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并作为司法服务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坚持党建工作,狠抓“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动摇,进一步树立法院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先进属性;要坚持惠民司法,认真推出各项便民利民工作举措,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司法服务的重要标准,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拥护。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再进百尺竿。”对于未来,胡总书记已经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尽管人民法院未来的司法服务路仍旧任重道远,但有了党的坚强领导,有了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不管前路如何,各级人民法院始终都会满怀信心,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责任编辑:老马
联系我们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坚固村政法路1号 ,邮编:412000,立案咨询电话:0731-28519200,0731-28519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