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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先进方能阔步前行
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11-06-29 15:34:55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我们要充分运用党的建设历史经验,及时总结党的建设新鲜经验,深化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规律性认识,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6月29日《人民法院报》)

  从建党开始,中国共产党始终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行。90年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我们的党同样也要顺应时代进步潮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将代表和实现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利益的各种思想和行动体现在党的理想、宗旨和路线、纲领、方针、政策之中,体现在党员和党的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之中去。

  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其和谐司法、定纷止争的服务目标决定了其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应当在司法服务中做先锋、当表率,永葆各级法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的先进性,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公正的审判、更加贴心的服务努力为群众化纷争、解烦忧。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确保司法服务的与时俱进,才能真正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才能让越来越多的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才能在司法服务路上阔步前行,一马平川。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对公正指数的期望值日渐提升,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也是与日俱增,无疑给人民法院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面对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司法服务的繁重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殷殷期待,面对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想赢得主动,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始终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先进性建设带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实现全面跨越。

  在先进性建设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要具有忧患意识,对当前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坚持深入系统学习,深刻认识和充分运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的历史经验,在司法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方法论,充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使司法服务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实效性,保证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始终紧跟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潮头。

  在先进性建设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也要紧靠人民群众。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彻司法服务的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去贴近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求福祉。要注重执法为民,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使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得到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同时,始终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毋庸置疑,人民法院的党的先进性教育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人民法院唯有持之以恒地推进党的先进性教育,将先进性教育作为人民法院建设的一项首要任务抓紧抓牢,才能通过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营造出更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在司法服务路上越走越远。
责任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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